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此次抽檢總體情況為糧食加工品89批次,均為合格產品;酒類1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速凍食品5批次,均為合格產品;食用農產品166批次,均為合格產品。
據了解,唯一的不合格產品為七臺河市桃山區三六九酒行銷售的標稱勃利縣藍寶酒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野生藍靛果酒,酒精度檢出值為3.6(%vol)。標準規定為7±1.0(%vol)。檢驗機構為黑龍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查找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