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檢總體情況
所有抽檢樣品遵循隨機抽樣原則。抽檢酒類10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檢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2批次,抽檢豆制品8批次,抽檢方便食品3批次,抽檢糕點7批次,抽檢糧食加工品5批次,抽檢調味品3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不合格產品樣品情況
南寧市曾華之標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桂林市漓江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漓江米酒樣品(生產日期/批號:2017-04-06,規格750ml/瓶),三氯蔗糖檢出值為0.0107g/kg,規定不得檢出。樣品的檢驗機構為廣西—東盟食品藥品安全檢驗檢測中心。
查處情況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各市、縣(市、區)相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均已經依法進行處置。
小貼士 檢驗項目說明
甜味劑
三氯蔗糖為具有增加產品甜味作用的食品添加劑,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不允許超范圍或超限量使用甜味劑。本次監督抽檢發現有1批次酒類制品存在超范圍使用甜味劑(三氯蔗糖)的情況。原因可能是企業為增加產品甜味而超范圍使用甜味劑。
隨手拍
武宣縣市場監管局開展散裝白酒生產加工小作坊抽檢工作,重點檢查全縣白酒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的白酒酒精度是否達標,是否存在使用工業酒精等非食用物質以,濫用甜蜜素、糖精鈉等違法行為,從業人員是否具有有效的健康證明以及生產環節衛生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