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酒是紹興飲食文化的“金名片”,歷史悠久、品牌眾多,在國際市場上也享有盛譽。黃酒品牌維權成為助推行業發展和規范黃酒產品市場的重要課題。日前,浙江省紹興市市場監管局通報了前期對全市黃酒生產企業、黃酒經銷企業及黃酒網商的商標標識和產品標簽的檢查情況。
6月26日至7月5日,紹興市市場監管局組織開展了紹興黃酒產品標識標注“維權一號”執法行動,共實地檢查了全市黃酒生產企業75家(其中11家已停產或者關閉),黃酒批發部11家,大型超市1家,網上巡查了黃酒網商20家。發現各類問題169個,現場責令限期整改企業64家,立案查處違法案件1起。
檢查發現,黃酒企業產品標識標注總體情況良好,但商標侵權、仿冒、惡意搶注等問題并不少見。有5家企業未經許可擅自使用“紹興黃酒”“紹興老酒”證明商標;嵊州某釀酒企業擅自使用他人注冊“女兒紅”“狀元紅”商標標識;同時,紹興女兒紅釀酒有限公司反映,溫雁酒業有限公司和江南女兒紅酒廠生產的黃酒使用“女兒紅”商標,嚴重侵害了該公司的權益。有14家企業使用“紹興花雕酒”“紹興加飯酒”等與“紹興黃酒”“紹興老酒”證明商標相近似標識;柯橋釀酒企業反映有商人在印度尼西亞注冊了“紹興花雕酒”商標,嚴重影響了紹興市“花雕酒”出口東南亞市場。標識標簽方面存在產品名稱不規范、風格類型未標注、配料表標注不規范等問題。例如,品名“加飯酒、花雕酒”的不規范使用。根據黃酒產品標準,“加飯(花雕)酒”特指半干型黃酒。檢查發現,有6家企業擅自將干黃酒、半甜黃酒、特型黃酒標為“加飯酒或花雕酒”。此外,檢查還發現宣傳用語夸大、虛假性宣傳等問題。
接下來,有關部門將制定《關于進一步規范黃酒商標標識和產品標簽的指導意見》,在全市黃酒生產企業中推廣使用。紹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何龍表示,將持續加大對黃酒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對有侵權假冒、虛假宣傳、摻雜摻假等違法行為的企業,堅決予以嚴厲打擊,嚴肅查處一批違法大要案,及時向社會進行通報,徹底根除黃酒產品的標識標注不規范現象及質量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