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時,原控股股東青島市國資委承諾將在股改完成后建議青島啤酒董事會制定并實施包括股權激勵在內的長期激勵計劃。2007年4月青島啤酒集團通過無償劃轉成為公司控股股東后,承接了青島市國資委在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實施后所有需履行的義務和做出的承諾。
2014年6月25日,接公司控股股東青啤集團通知,為使公司管理層與股東、公司之間利益更好的結合,并履行股改承諾及監管要求,青啤集團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于 2020年6月底前推進上市公司提出管理層長期激勵計劃,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后實施。
目前,青島啤酒仍在研究公司管理層股權激勵的相關政策,并按照上述承諾時間推進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