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見稿》由鼓勵類、限制類、淘汰類三個類別組成。在限制類中,雖然“白酒生產線”依然在列,但是,備注了“白酒優勢產區除外”字樣。
業內有關人士認為,這將是白酒行業的重大利好,白酒優勢產區也將迎來重大的發展契機。產業政策調整對白酒行業優質資源和產區優勢提供支撐,對白酒產區建設和發展產生積極作用,白酒生產準入標準也將有望提高。
據了解,自上世紀90年代始,鑒于當時白酒產業集中度低、生產裝備及技術落后,以及全國糧食相對匱乏的前提下,國家有關部門在《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一直將白酒生產線列為限制發展類行業。發展至今,當時的情況均已不復存在,但受限于發展政策,白酒產品生產準入標準難以提高,白酒重要產區的優勢難以發揮,同時,產業遲遲不能建立退出機制,落后產能無法及時淘汰,優勢產能和優質資源又不允許進入,導致白酒產業無法貫徹市場公平競爭和自然淘汰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