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的一則通告,將諸多保健酒企業涉嫌非法添加化學物質的行為曝光天下,知名企業也涉嫌其中,保健酒行業的隱秘面紗似乎被揭破。諸多人士認為,這個案例對于保健酒行業的負面影響力并不亞于當年酒鬼酒遭逢的“塑化劑事件”。
7月31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發布通告稱,51家企業因在69種保健酒、配制酒中違法添加西地那非(俗稱“偉哥”的藥品成分)等化學物質,并在產品名稱、標識、標簽上明示或暗示壯陽、性保健等功能,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關于“禁止生產經營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的規定,涉嫌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現已被要求立即停止生產,并召回全部在售產品。
值得注意的是,椰島鹿龜酒名列涉嫌者名單,這意味著以往那種只有中小企業才有問題的通行看法已經被打破。
保健酒亂象橫生
實際上,之前一些小作坊式的保健酒企業非法添加化學物質的現象早已有之,但是類似于這次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大范圍的曝光、對其添加成分、涉及產品的揭露,則尚屬首次。業界人士認為,實際上,保健酒行業問題由來已久。
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的公告,初步查明,違法添加西地那非的有15家企業27種產品,包括山西曲沃縣吉利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沃國健酒1種產品,吉林伊通滿族自治縣宇田鹿業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鹿鞭酒、鹿血酒、鹿茸酒、鹿筋酒、鹿尾酒、鹿茸血酒、鹿心血酒、鹿尾鞭酒8種產品……
初步查明,違法添加他達拉非、硫代艾地那非、伐地那非、紅地那非等(均為與西地那非類似的化學物質)的有5家企業7種產品。調查的涉嫌違法添加他達拉非、硫代艾地那非、伐地那非、紅地那非等化學物質的產品8種,涉及標稱企業7家。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要求,上述生產企業要立即停止生產、就地封存違法產品,召回全部在售產品,并將去年以來生產、銷售數量及銷售流向報告當地縣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省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匯總企業停產、封存、召回情況,于8月15日前報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海南椰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名列嫌疑名單讓業界震驚,因為一直以來,椰島鹿龜與勁牌齊名,同為保健酒業一線品牌。海南椰島在事發后的澄清公告中指出,包括貴州、沈陽等多個省市的相關部門對涉事產品椰島鹿龜酒進行了抽檢,均未檢出含有違禁物質。
據監管方面專業人士介紹稱,目前市面上許多宣稱有治療功效的保健酒產品,大多非法添加化學物質、西藥成分,例如一些號稱可以壯陽、降糖的保健品。
記者注意到,此次公布的51家企業69種產品之中,僅有少數擁有保健食品批準文號,其他大多沒有相關批文,也就是說,它們不屬于保健食品卻被稱為是保健酒。
資料顯示,2010年的時候,全國3000多家做保健酒的企業僅有不足20%擁有保健食品批準文號。但這種狀況直到如今并能未改觀。
實際上,在諸多銷售終端、媒體平臺上,保健酒的功效宣傳文案、視頻數不勝數——大多宣傳其治療功效,例如針對老年疾病、腎虛等問題。
一些業內人士表示,電視臺等機構對于保健酒的審核較為松散,導致了諸多夸大功效宣傳的廣告片以專題片的形式堂而皇之廣泛播放。
業界人士表示,傳統的藥酒、具備養生保健功能的白酒在中國源遠流長,很具備民間基礎,這就成為現代保健酒大肆泛濫的根源之一,加上銷售渠道、媒體平臺的推波助瀾,導致保健酒各種問題頻發。
有酒業專家表示:保健酒對基酒、泡藥酒的技術要求不是很高,所以進入門檻比較低。加上消費者的盲目信賴,導致了一系列問題的發生,如果不加以引導和監管,保健酒很有可能重文章來源華夏酒報蹈保健品市場的覆轍。
造假形成產業鏈,添加成本每瓶僅需0.1元
一面是保健酒企業在食藥監部門的監管下大規模淪陷,另一面則是市場需求引發的非法添加產業鏈逐步形成。
“非法添加化學物質可以快速達到所宣傳的功效。”一位知名人士表示,保健酒往往以功效相標榜,其中壯陽功效是重要一環。如果添加西地那非、他達那非等化學物質的話,可以快速達到壯陽功效,對于企業來說,是低成本、高效能的方式。
在這樣追求表面功效的影響下,諸多保健酒企業紛紛加入到非法添加大軍之中。從而與諸多不法分子形成了非法添加供應的產業鏈。
根據業內人士介紹,目前非法添加的西地那非等化學物質國內并不能生產,但是通過中間商可以從國外獲得。而國內很多中小型企業,則是通過采購批發網站,與這些供應商接洽,非法獲得這些化學物質,并添加到保健酒產品之中。
有經銷商表示,在諸多保健酒生產企業那里,已經形成了偉哥壯陽效果第一的觀念,因為偉哥是合法藥品,所以他們并不認為添加這種成分屬于犯罪。實際上,保健酒添加西地那非成分的化學物品,已經是這個行業內公開的秘密。
一家食品添加劑企業銷售人員告訴記者,他們銷售的西地那非產品,主要來自于印度,在印度都是合法銷售的藥品。而國內許多保健酒企業,包括較為知名的企業,都從他們這里進貨,添加到產品之中。
一家食品添加劑企業的采購平臺上顯示,他們所售的甲磺酸西地那非,服用30分鐘后有52%的人起效,1小時后有82%的人起效,本品半衰期為5至12小時。甲磺酸鹽西地那非服用量為50~100毫克,建議東方人服用量為120毫克。
據稱,目前市面上出售的西地那非,一種是500元/公斤,另一種是1200元/公斤,前者易被檢出,后者則很難被食藥監部門檢查出來。
按照每200mg兌1斤酒的比例,1公斤西地那非大約可以勾兌5000斤酒,也就是說,每瓶白酒(1斤標準)添加西地那非的成本最低僅僅為0.1元,最高也不過是0.2元。
“如此低的成本,但是功效卻十分突出,企業自然趨之若鶩。”一位業界人士表示,在企業追求表面功效、追求低成本、消費者追求療效的帶動下,添加產業十分興旺。
據稱,市場上很多仿冒保健酒,甚至仿冒白酒,都會添加一些西地那非。
一些沒有什么知名度的小酒企為了能將酒賣出去,會仿冒一些知名品牌的保健酒,其味道沒有真保健酒那么好喝,于是就往里邊添加一些西地那非,喝完后容易讓人興奮。一些小商店里銷售的很便宜的品牌保健酒,一般都是加過西地那非的。
不僅仿冒品牌白酒的酒企可能會添加西地那非,一些地方上的小酒廠也會為了提高白酒銷量從而打出壯陽的名號往里面添加西地那非。
有媒體曾報道湖北建始縣一家名叫九道泉生態農業發展公司的酒廠,為打開酒的銷路,快速賺錢,暗地里在酒中添加西地那非違禁化學藥品,最終酒廠負責人被刑拘。
根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說法,雖然西地那非等化學物質是合法藥物,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這些都是處方藥,而作為保健食品的保健酒,在未經過醫生授權的情況下,擅自添加這些成分,有可能導致消費者產生一系列健康問題,甚至會危害生命。
但是基于利益,目前非法添加劑與部分保健酒企業已經合流,并形成了一種產業鏈條。
“根據媒體的報道,現在非法添加的那些企業,大多為中小型企業,或是新成立未打開銷路的企業,只好選擇這種成本低廉、功效顯著的方式。”一位業界人士表示,這種產業鏈的形成基于利益與市場需求,但是從另一方面來說,保健酒行業的認識誤區、標準化不足等問題都導致了問題的產生。
傳統品類亟需標準化
在諸多業界觀察人士眼中,此次事件對于保健酒行業的整體形象和發展必有重創。而問題的產生,一方面與消費習慣有關,另一方面則在于標準的缺失。
有企業人士表示,目前保健酒有主打功能性的,也有主打滋養養生的,前者較為明確化,而后者則較為模糊。
“譬如主打功能性的保健酒,有主要宣稱對風濕有效的,有宣稱對壯陽有效的。”這位企業人士說,比如像鹿茸酒蛇膽酒等等這些都是古代的保健酒,在中國已經有幾千年的歷史了。而現在一些主打壯陽功效的保健酒企業,則是延續這種做法。
據稱,早在漢唐時期,就有將藥材入酒的做法,以此增加其對于飲用者的健康功效,類似于傳統鹿茸酒、鞭酒等都宣稱有壯陽功效。
“壯陽功能酒在宣傳上與過去一脈相承,但是制作上卻未必。”這位企業人士表示,傳統的具備壯陽功效的酒類在制作上極為講究。
除了酒體之外,最為重要的是藥材部分,要用珍貴的中藥材浸取或者釀制。
但是這帶來幾個問題——首先是藥材往往很珍貴,或不易取得,或極為昂貴;其次,這種傳統制作耗時耗力。但對于大多數中小型企業而言,他們往往追求快速生產、低廉成本。例如添加西地那非的話,一瓶酒的成本僅僅增加0.1元,這對于大多數中小企業來說無疑是快速致富的捷徑。
“消費者還是堅信保健酒有功效性,這就給了很多小企業以可乘之機。”這位人士總結說。
而標準的缺失成為最大的問題,也是阻礙保健酒行業健康發展的重大關口。
著名酒業專家朱玉增就認為,目前保健酒行業最大的缺陷是行業標準缺失——“中藥保健行業一直耽于內亂,缺乏標準規范和有序的競爭環境,尤其是發展迅速的保健酒行業,尚無明確的國家標準出臺,毫無參照意義的白酒標準對保健酒的把關沒有任何意義” 。
除了亂用化學物質之外,即便是使用真材實料,也會存在問題——例如很多保健酒產品,都是只標成分,不標具體含量,這其實給消費者飲用埋下了隱患。中醫專家表示,很多保健酒中都有西洋參和鹿茸的成分,這兩種東西泡酒少了不見效果,但如果用多了對人的身體也是種損害,不能喝參茸酒的人喝多了還會出問題。
業內人士認為,諸多添加、非添加的保健酒問題,都是標準缺失惹的禍,對于使用真材實料的保健酒而言,用什么成分,需要用到什么比例?這都是需要標準明確化的。保健酒作為一種食品,理應按照食品法規制度進行監管。但由于其同時屬于酒類產品和保健類產品,我國對該類產品目前還沒有一個確切和統一的定義,再加上準入門檻低、技術規范和標準不夠明確,使得各保健酒生產企業的用藥配方和功效不統一。在保健酒行業整體標準缺失的情況下,非法添加在所難免。
監管方面也存在著問題。據悉,食品生產環節的監管以前由質監部門負責,2013年機構改革后交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
但在當下,雖然國家層面的交接已經完成,但有些地方的機構改革仍在進行中,有的地方雖然已經交接,但是無論從檢測設備還是監管隊伍,目前仍未到位。所以說,各地方監管部門對于保健酒的監管,大多數還處于經營環節的監管,而生產企業的監管基本上處于一種行業自律的狀態,這一漏洞使得一些保健酒生產企業有恃無恐地違法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