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星報訊 小周前兩天在合瓦路某超市購買了兩盒五糧液黃金酒作為禮品送給長輩,第二天對方告訴他送的酒已經過期。“酒越陳越香,怎么會有保質期?”超市負責人說。
經合肥市消協調查,該酒保質期為兩年,小周購買時已過期兩天。對此超市辨稱,由于工作人員對保健酒的性質不了解,誤認為保健酒與普通白酒一樣是越陳越香,忽視了對該酒保質期的檢查,系工作中失誤導致。“保健酒是保健食品的一種,雖然該酒未對消費者造成人身傷害,但消費者可以參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商家支付一定的賠償金。”通過消協調解,超市為小周退貨并賠償2300元。
合肥市消協提醒消費者,雖然保健酒是以白酒為基酒,但為了具備保健功效而加入了一些藥食兩用的中藥成分,隨著時間不斷變長,過了保質期后這些中藥成分會出現變化而導致保健酒減少或失去保健功效,所以消費者在選購保健酒時一定要查看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同樣也不要以保存白酒的習慣而長時間存放保健酒。選擇保健酒時要注意包裝上注明的不適宜飲用人群的范圍,保健酒雖然對身體好,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適合喝保健酒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