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方令航) 天氣熱了啤酒開始暢銷,昨天市區南濱花園的朱先生稱,前幾天他買了兩箱啤酒,不料超市營業員告訴他:空瓶不能退不必交押金。朱先生納悶了:這瓶子怎么成了“一次性”了?
“超市讓我隨便扔掉好了。退瓶費是小事,想想這些瓶扔了也可惜,真浪費資源。”超市不回收,廢品收購站白給都不要,扔了又怕被人回收“借殼”再使用,朱先生望著自家陽臺上5箱包裝精美的青島啤酒瓶發了愁。昨天記者分別采訪了零售商、廢品站和啤酒廠的專業人士,對于不回收啤酒瓶各方說法。
“紙箱瓶”不收“塑箱瓶”還在收
“紙箱裝的瓶子不回收,塑料筐裝的本地產啤酒瓶還在回收。”昨天下午,記者在市區走訪了三家超市,對方均表示不回收紙箱的啤酒瓶。某超市營業員表示,由于超市地方小,沒有地方放置容易損壞的啤酒瓶,只為幾毛錢得騰出精力專門收瓶付錢,太麻煩。另一個理由是包裝,以前瓶裝啤酒多用塑料筐放置,搬搬碰碰不容易損壞。如今啤酒廠家普遍使用紙箱包裝,雖然比以往輕便、衛生,但紙箱容易破損,再裝進酒瓶不安全。
“不是我們不回收,而是利潤太低。”市區環城北路一家廢品收購站的業主老王給記者算了一筆賬:空瓶太占地方,一輛手推車最多能裝30 箱啤酒。一箱回收價是0.5 元,賣給一些大的收購站也不過1元錢,每箱能賺0.5 元,一車能賺15 元。而紙殼現在回收價是0.8元一公斤,賣到大回收站能賺0.1~0.2 元,一手推車一般能裝1000 公斤紙殼,那就是200~400 元,是啤酒瓶利潤的幾十倍。
“今年油費這么貴,也影響了啤酒瓶的回收。”老王說啤酒瓶從各個飯店收集到一起之后,還得往廢品回收站運,運輸過程中難免遇到顛簸而破碎幾個瓶子,這些都得有人承擔,所以啤酒瓶越來越沒人要了。
啤酒廠只收專用瓶
昨天傍晚,記者撥通了本地某啤酒廠的電話,得知他們確實不從散戶手中回收,只對經銷商回收。該廠家表示,利用回收來的啤酒瓶可省下一筆可觀的成本費用,現在大品牌的啤酒全部采用專用瓶,每個瓶子的成本大約0.5~0.7元,而回收一個啤酒瓶在0.2~0.3 元,新瓶和再利用瓶子在進入生產廠家后,同樣經過打壓、清洗、消毒等很多環節的處理。這樣算起來,如果一個瓶子再利用兩次甚至更多次,啤酒廠家可省下一筆可觀的成本。由于流通過程慢等因素,為了減少在生產和出售過程中產生爆炸傷人的危險,很多大的啤酒廠都不使用回收來啤酒瓶。
記者從工商部門獲悉,在針對啤酒進行檢查時,一般只檢查啤酒的商標,對瓶子的檢查只限于瓶子的使用年限,對用誰的瓶子一般不檢查。因為國家對此并沒有強制性的法律規定,只對瓶子使用年限有使用兩年的建議。市場上凡是5元/瓶以上的啤酒,也就是中高檔啤酒大部分有自己的專用瓶,這是一種品牌效應,意在做大自己的品牌。
酒瓶和商標同為起訴證據 無論是為創造品牌效應所用的專用啤酒瓶,還是通用啤酒瓶,再流通都沒有強制性的規定。而眾多啤酒廠家在使用酒瓶的時候也出現了混亂,特別是一些低價啤酒使用各種各樣的瓶子,如果發生酒瓶質量問題,誰來承擔責任呢?
對此,金奧律師事務所律師毛長征認為,如果消費者購買的啤酒酒瓶出現了問題,對自身造成了傷害,消費者可以將酒瓶上刻著的品牌以及標簽上品牌的廠家一并起訴,讓兩個生產廠商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如果兩廠商不能證明該酒瓶是仿冒偽劣產品,或者誰應該承擔更大的責任,那么兩廠家都有義務全額賠償消費者的損失。消費者可以自由選擇哪個廠家賠償,而因為沒有證據證明誰該擔責,賠償的廠家沒有權利找另一個廠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