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個新聞很是引起業內人士的關注。那就是,寧夏2013年將出臺相關制度,對賀蘭山東麓的葡萄酒莊實行列級管理,如果正式實施,那么寧夏將成為國內首個采用這一國際化管理模式的葡萄酒產區。而且據透露,列級管理正在討論階段,具體的細則預計今年9月份才會出臺并對外公布。
那么,到底什么是列級酒莊制度?目前中國的產區實施列級酒莊制度是否合理?
波爾多列級酒莊制度并非一蹴而就
列級酒莊制度全稱為波爾多1855年列級酒莊分級制度,起源于1855年,世界博覽會在巴黎舉行,當時的法國國王拿破侖三世想讓全國優秀的葡萄酒都來參展,于是,他請波爾多葡萄酒商會籌備一個展覽會。但是,波爾多有數不清的葡萄酒,到底哪些葡萄酒才能有資格能夠代表波爾多參展呢?于是,參展的酒單上需要附上一張由波爾多商會制定的波爾多名酒分級表。
當時,制定分級表的任務攤派給了波爾多的經紀人們,因為在葡萄酒貿易的三方(生產者、酒商、經紀人)中,只有經紀人才具備全面的眼光。葡萄酒經紀人常年出入酒莊,對葡萄園有直接的認知,與市場的聯系又使他們對葡萄酒的貿易有著深刻的認識。
1855年4月5日,波爾多商會致函葡萄酒經紀人公會,要求他們提供“一份本省紅葡萄酒全部列級酒莊的名單,盡可能詳細和全面,要明確每個酒莊在五個級別中的歸屬及地理位置。”由于世博會在當月就要開幕,時間非常緊迫。幸好經紀人公會早已擁有了一切必要的信息--包括波爾多各個葡萄酒品牌列年來的市場價格作為重要參考,所以他們能在短時間提供最好酒莊的名單。4月18日,名單出爐,稱為“1855年分級體制”。
從1855年到現在,有61家酒莊成為列級酒莊,其中一等列級酒莊5個,二等列級酒莊14個,三等列級酒莊14個,四等10個,五等18個。列級酒莊中的名稱、所有者、葡萄園甚至葡萄酒的質量都有很多變化,有的酒莊被分割,有的酒莊被合并,而定級幾乎沒有做過相應的修訂,只是微調過兩次。
從公元前1600年,希臘將葡萄種植技術以及葡萄酒的釀造工藝傳到法國,波爾多早在古羅馬時期就成為將內陸葡萄酒銷往意大利的海運集散地,后來,當波爾多地區大面積栽種葡萄并成為葡萄酒的重要產地后,葡萄酒貿易繼續進行,并以海運對外銷售為主。重溫波爾多葡萄酒的發展歷程,我們不難發現,1855年的分級并不是匆忙之中一蹴而就的,與歲月的沉淀和積累不無關系。
提高產區質量需要結合實際而不是自娛自樂
反觀中國葡萄酒的發展現狀,例如這次提出列級酒莊制度的寧夏產區,其釀酒產業起步于上個世紀80年代,距今也就是30年左右。雖然也涌現出了一些在國內表現非常優秀的葡萄酒生產企業,但是從世界整體水平來看,依然處于起步階段。而且,按照寧夏葡萄花卉產業發展局文化創意辦公室主任李國的說法,“為了保證質量,我們提高了準入門檻,預計賀蘭山東麓列級葡萄酒莊不會超過十個。”而據筆者了解,目前寧夏的葡萄酒生產企業一共也就是20多家,如果列級酒莊有10家,那就已經過半了。然而,在波爾多,可以稱作“酒莊”(Chateau)的約有8000座,1855年列級酒莊僅有61個,可以說叫做鳳毛麟角,如此,也體現出“列級”的意義和來之不易的尊貴感和市場價值。這讓筆者想起了家里的小孩子讀幼兒園,一個班上一共只有幾十個學生,到期末發獎狀老師為了照顧小朋友的情緒,每個人都有一個名頭的獎狀,絕不讓人落空,雖然是皆大歡喜,但是這獎狀除了自娛自樂之外又有什么意義呢?
從上個世紀開始,中國開始工業化地生產葡萄酒,其中歷經各種磨難和曲折,在艱難中前行,特別是這幾年,受到進口葡萄酒的沖擊,一些大型老牌的葡萄酒企業也是步履維艱,如何從源頭來提高葡萄酒的質量成為一些負責任的葡萄酒企業,以及產區關心的頭等大事。從出發點來說,是非常好的,但是,如果照搬法國的列級酒莊制度,是否又有些操之過急了呢?
從寧夏方面來看,是想通過這一舉措保障葡萄酒的品質,實現與世界葡萄酒產業發展相接軌。可以說初衷也是很好的,但是,提高葡萄酒的品質有很多種的方法,同樣橫向比較,法國通過AOC(2012年以后叫AOP)原產地保護制度,不是也保證了葡萄酒的整體質量嗎?而且我相信,結合中國的特色,要想提高產區質量和整體水平方法還有很多種。但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拿到“列級酒莊分級”就為之所用,讓人對于這一行為感到非常的不解,也許賺的更多是噱頭吧?還不如腳踏實地多做點實事。畢竟,以目前中國葡萄酒產業的發展水平和情況來看,真正實施列級酒莊制度(注意,是真正,而不是借著這個名頭)至少還需要1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