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在中國·河西走廊第三屆有機葡萄美酒節開幕式上,甘肅省葡萄酒產業協會與河西走廊8家葡萄酒生產企業共同發起推出了《中國·河西走廊有機葡萄酒產區自律公約》。
據公約的起草者、推動者、甘肅省酒管局局長、甘肅省葡萄酒產業協會秘書長陳浦表示,類似的行業自律公約在國內并無先例,希望借此公約的出現,推動甘肅葡萄酒產業的健康發展,助力河西走廊產區走上快車道。
行業觀察者認為,甘肅河西走廊產區發展較快,產業集中度高,但是產區內企業的主銷市場多集中于本省,難免會在原料收購、市場競爭中出現摩擦,這應該是發起這份公約的市場背景。
借勢擴大影響力
值得注意的是,這份自律公約推出的時機,恰值中國·河西走廊第三屆有機葡萄美酒節開幕期間,這也是公約的發起方、甘肅葡萄酒產業協會成立的第三年。其中,借勢而為、形成聯動影響力的用意明顯。
在河西走廊葡萄酒產地范圍內的生產者,可申請使用“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甘肅省還制定了《甘肅省葡萄酒產業發展規劃》,以推動產業發展。
文章來源華夏酒報在推動有機原料方面,甘肅企業也獲得了成效——自2007年以來,甘肅省政府牽頭發展河西走廊葡萄酒產業,利用得天獨厚的自然條件,堅持“打有機牌,走高端路”,使河西走廊葡萄酒產業在全國迅速崛起,特別是有機葡萄酒更是走到了全國前列,紫軒、威龍、國風、莫高、祁連等主要生產企業都取得了國內有機認證,紫軒還取得國際有機農業運動聯盟有機認證,成為我國唯一一個通過有機產品國際認證的葡萄酒品牌。
業界人士認為,主打產區概念、推出地理保護標識,都是甘肅省為打出“葡萄酒”這張名片的努力。而行業自律公約,在力圖樹立一個抱團進取的形象。
反襯種植基地重要性
在一些業界專家看來,自律公約固然能促進和推動行業的規范化發展,但同時也暴露出河西走廊產業企業的一些問題。
葡萄酒專家郭松泉表示:“這肯定是好事兒,能夠促進行業的健康、規范發展。”但他同時也不無擔憂——雖然公約在限制竄收、公平競爭等方面均作了明確約定,但是這到底能夠起到多大作用,還尚需觀察。
“我們的市場發展程度遠遠不及國外,在諸多行業標準上都有缺失。”郭松泉表示,生產企業的自律公約,即便能夠起到效用也是在簽訂公約的企業之間產生,而對于葡萄酒市場上更深層次的問題,譬如假冒偽劣產品橫行的問題,這一個產地企業間的公約卻未必能產生作用。
另一方面,公約提及了杜絕竄收、原料降級等行為,郭松泉認為這恰恰說明一個問題,那就是部分參與公約的企業并不切實擁有或者掌握葡萄種植基地。一些企業的所謂基地,實際上只是屬于葡農自種,而廠家與農戶簽訂有相關供應協議,但這種協議往往并不具備多強的約束力——它約束廠家的成分多一些,對于農戶而言,這杜絕不了他們的竄賣行為。
“歸根結底,廠家必須切實擁有自己的種植基地,這樣才能杜絕竄收行為,根除產地企業之間在原料問題上有可能產生的沖突。”郭松泉表示。
制約不良競爭
“自律公約的推出對于行業來說是一件好事:首先,它對于質量要求會更嚴,更規范化;其次,限制了同業之間的不公平競爭狀態。”甘肅涼州皇臺葡萄酒銷售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趙立旭說。
他表示,簽訂自律公約的莫高、紫軒、威龍、祁連、國風、皇臺、敦煌莫高窟和敦煌陽光8家企業之間的摩擦在所難免,而行業協會將起到很大的協調作用,自律公約更是表明了大家的一種態度。
業界專家認為,公約的行業自律作用有限。它強調的是自律,而非“他律”。郭松泉表示,行業自律公約用意美好;但市場問題復雜,公約不能約束太多。
熟悉甘肅市場的人士稱,公約中強調自律,強調企業間的抱團,與之前甘肅本省葡萄酒企業之間的糾紛有關。
“2012年全省8家企業的銷售額大約13億元,而在本省銷售約6億元。”趙立旭表示。
據此,8家企業近50%的銷售額都在本省市場完成,競爭的激烈程度可以想見。這樣的話,無論是在原料收購上,還是在市場競爭上,有糾紛就在所難免。
“推動企業走出去,是我們的既定戰略。”陳浦表示,公約中也注明了河西走廊產地企業要抱團推銷,公平競爭,力求在更大的市場上尋求突破。
事實上,產地企業已經開始在協會組織下抱團突圍。據悉,在今年9月舉辦的中國(貴州)國際酒類博覽會上,陳浦率5家甘肅葡萄酒生產企業組團參與。
甘肅葡萄酒產業一位業內人士表示,甘肅省葡萄酒產業協會已經在包括推出自律公約等諸多方面發揮了重大作用,并積極組織企業抱團營銷,相信今后也必定會在協調產地企業間的公平競爭上、落實自律公約作用上繼續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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