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做好證明商標申請和審核工作,協會證明商標管理辦公室依據《葡萄酒酒莊酒證明商標(第5504363號)使用管理規則》(見附件1,以下簡稱管理規則),修訂了《葡萄酒酒莊酒證明商標(第5504363號)使用管理規則實施細則》(見附件2,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及相關文件,并征求了中國葡萄酒技術委員會委員意見。
根據《管理規則》,現將繼續開展證明商標申報審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程序
企業根據證明商標申報程序(見附件3)進行申報。先將申報文件的影印件(掃描件)發到證明商標管理辦公室電子郵箱,經初審通過后,再將紙質版文件郵寄到證明商標管理辦公室(均需加蓋企業公章)。
二、對已申請證明商標企業的解決辦法
對于按照中酒協[2014]31號《關于開展葡萄酒酒莊酒證明商標(第5504363號)申報工作的通知》已經提交申請表的企業,根據新的申報程序,由于已報申請材料的時效以及需要補充申請材料,證明商標管理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將逐一向企業反饋需要補充和修改的材料信息。
三、費用
1. 企業提出使用證明商標申請時,協會不收取任何費用;
2. 在進入現場審核程序時,由申請人承擔審核專家因參與現場審核而支出的必要的交通食宿費用;
3. 證明商標的使用費用,主要用于:印制標識,組織對證明商標申請企業及產品考核、評審、監督、質量檢測,受理消費者對使用證明商標產品的投訴、證明商標案件查處及證明商標宣傳推廣等工作的實施,用于保障證明商標產品的信譽,維護使用企業和消費者的權益。該費用接受國家財稅機關和證明商標管理委員會監督,專款專用。
證明商標的使用費用,由證明商標授權使用人共同協商確定。
四、聯系方式
葡萄酒酒莊酒證明商標管理辦公室設在中國酒業協會葡萄酒分會
地址:北京海淀區三里河路11號6層 郵編:100831
聯系人:火興三 手機:15822175113
電話總機:010-5781 1300/1302/1303/1314 分機:9216
傳真:010-57811309 E-mail:huoxingsan@cada.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