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一家高校任教的陳新宇,是一名奔富葡萄酒的愛好者,尤其對于奔富的Bin2情有獨鐘。9月1日恰逢開學季,一幫同事小聚,陳新宇便叫太太到家附近的一家盒馬鮮生去買回一支奔富Bin2。可是當太太拿回酒,陳新宇發現這支酒的包裝與之前買的最大區別是以前買的是軟木塞,這一次這支酒則是金屬的螺旋蓋,一看進口商,居然是東南亞的。
“對此,我非常氣憤,我以為自己買到了假酒,甚至想投訴盒馬鮮生。”陳新宇告訴《華夏酒報》記者,“但后來我把酒打開嘗了一下,味道跟之前買的Bin2一模一樣。”
難道是造假商的水平已經達到了爐火純青的地步?
“這位消費者很可能買到了‘平行進口酒’。”9月1日,廣州臻玖貿易有限公司首席品酒師朱玉增告訴《華夏酒報》的記者,“平行進口相對于葡萄酒來說還是很小眾化的,但目前而言,平行進口葡萄酒還是比以前多了。”
市場增長催生平行進口
據《華夏酒報》記者了解,平行進口是未經相關知識產權權利人授權的進口商,將由權利人自己或經其同意在其他國家或地區投放市場的產品,向知識產權人或獨占被許可人所在國或地區的進口。詳細說,就是由于市場營銷策略(如擴大市場份額和占有率)的需要,商標權人出售給國外經銷商或者國外被許可使用商標的生產企業生產的商品的價格都比較低,這些商品是由商標所有人投放海外市場的合法產品,但由他人在未經商標所有人同意的情況下進口到本國市場的行為。由于這種未經許可的進口往往與正式許可的進口平行,故被稱為平行進口。
“通俗來講,比如某個品牌,在中國有代理商了,但是第三方也想拿到價格低的貨源銷售,就直接跑到出口國,繞過代理商直接進口到國內。其實就類似于國際間的竄貨。”朱玉增對《華夏酒報》記者進一步闡釋到。
另據《華夏酒報》記者了解,酒水平行貿易在歐美由來已久,近10年在中國快速發展。
記者了解到,由于現在很多國內的進口葡萄酒貿易商在國內市場的渠道和市場拓展都比較有限,中國地域廣闊,進口葡萄酒的需求量很大。國內某知名進口酒貿易商西南區負責人向記者透露,近些年,成都葡萄酒進口商數量增加,進口葡萄酒品牌和種類也在不斷增多,隨著關稅減免、降低等優惠政策的落地,進口酒價格也越來越親民。
如果成都市場僅僅是個感性認識,那么在沿海葡萄酒進口貿易頗有代表性的青島市場,則用數據詮釋了這一觀點。
據青島海關統計,青島地區口岸進口葡萄酒量近年來雖有小波動,但整體增長勢頭強勁。2014年,青島地區口岸進口葡萄酒量為12282141升,2017年全年達到26373730升,2018年全年為27473049升,經過短短幾年,數據已經翻番。
正是近年來國內市場對于進口葡萄酒旺盛的需求催生了平行進口酒的發展。那么,貿易商是如何找到平行進口酒的貨源呢?
成都一位長期從事平行進口葡萄酒貿易,不愿透露姓名的經銷商向記者透露,他們在選擇貨源的時候,首先去網上找一款覺得不錯的葡萄酒或者洋酒,或者是某個知名品牌的酒,比如他,一般進入京東的平臺,進入一家叫從事紅酒進出口貿易的旗艦店;其次,在這家店面中,選好了一款酒,接著查看相關圖片,從該產品的介紹中,找到該酒背面的中文標簽說明,其中,酒標中一般會標注這款酒的進口商名稱、地址、電話等方面的信息,而且多是中文標注。如果通過圖片看不清的話,就需要記住酒的名字,通過上網查詢或者找到相關的酒類平臺進行查詢和詢問;最后,找到這些信息之后,就可以聯系上面的經銷商了,特別注意的是,這上面的信息很可能是分銷商,要通過平行貿易做進口酒生意,賺取最大的利潤空間,最好聯系進口商或者總經銷商,才能以最低的成本拿到貨源。
正規代理商深受影響
葡萄酒平行進口后,由于一般價格更低、利潤更高,相對而言經銷商會優先選擇,這通常都會對商標權人的國內市場造成一定的沖擊。該酒商曾在媒體采訪中公開說道:“其實,平行進口貨無非是一種國際竄貨,擁有正規報關、報檢手續,都是合法合規的,海關不會干涉,侵犯的只是代理商的利益。”他還說道:“絕大多數外國的酒廠酒莊還都是貿易思維,他們并不會太在意某個市場的平行進口貨。”
對此,朱玉增表示贊同,他告訴記者:“對于正規酒商有一定沖擊,但是如果正規酒商沒有簽訂中國區唯一總代理,得不到授權就不會得到保護。而之所以不管,其一是中國的市場規模太大了,有更多的進口商對于酒莊來說并不是壞事;其二是中國的地理區域太大,東西南北的距離很遠,也就很難形成銷售沖擊。”他還補充說:“平行進口貨會影響代理商們開拓市場。”
平行進口葡萄酒比較典型的就是“奔富”。“奔富”作為近年來國內進口葡萄酒的當紅品牌,價格不斷上漲,由于其消費市場火爆,平行進口貨也多了起來,很大程度上擾亂了“奔富”的價格市場,有的經銷商還打著平行進口貨的幌子賣假貨,假貨和平行進口貨混合摻雜的結果,在2018年甚至出現了5萬瓶假“奔富”酒。
代理商行動遏制平行貨
而在2017年前后,另一葡萄酒品牌黃尾袋鼠就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來管控平行貨的問題。據《華夏酒報》記者了解,當時黃尾袋鼠中國代理商匯泉(上海)洋酒貿易有限公司一方面主體投訴平行貨產品侵權,就是黃尾袋鼠的品牌方授權匯泉對平行貨開展知識產權的調查,并且通過知識產權的方式與天貓、京東簽協議,只要有酒商在銷售非匯泉進口的黃尾袋鼠產品,則必須下架。
另一方面,匯泉從價格出發,主動下調供貨價,讓平行進口貨無利可圖。據了解,以前70多元的零售價,當年僅僅要求不低于49元銷售,批發價也作出了相應調整。由于缺少了利潤空間,平行進口貨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針對平行進口在國內始終沒有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朱玉增告訴記者:“平行進口的問題要辯證看待,在某種情況上不算壞事,消費者和經銷商可以通過更優惠的價格得到商品,而且一家獨大的話,可能會產生價格壟斷現象。”
平行進口酒應該有限制地發展
記者通過查詢相關文獻了解到,綜合我國的經濟情況和所執行的經濟政策,目前國內市場對于進口貿易商品的限制和發展,主要參照其他國家的做法:我國在專利和版權領域應采用地域性原則,禁止平行進口;在商標領域采用權利用盡原則,有條件地允許平行進口。
而平行進口葡萄酒產品則屬于商標領域,有專家倡議,對此應當采用權利用盡原則,允許平行進口。
記者了解到,商標權利用盡原則的核心在于,一旦某種商標商品由商標所有人自己或經其同意合法投入市場,商標權人在該產品上的權利即不復存在,他不得再利用商標權阻止產品的進一步銷售(進口)。
事實上,在平行進口方面,平行進口商所銷售的產品和使用的商標是商標權人同意的,并且商標權人已經從經銷商那里得到了應有的利益回報。
此外,商標商品的平行進口有利于促進國際自由貿易,打破貿易壁壘,從而更好地維護各國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應當注意的是,無條件地允許平行進口會產生一些不利影響,因此我國在允許平行進口的同時,應附加必要的限制條件:平行進口商必須善盡標示義務;不得抵毀、影射有關的商標;不得利用授權經銷商已經建立的商標信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