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云南南華縣法院審理了云南首例冷媒罐爆炸官司,啤酒廠提出近75萬元索賠。
2006年12月12日,云南瀾滄江啤酒企業集團楚雄有限公司向遼寧省朝陽市光達化工廠購買了LM—2型冰河冷媒100噸,總貨款53萬元。當年12月31日,冷媒運到啤酒廠工地充裝。
當天下午1點30分,啤酒廠年產10萬千升的啤酒生產線制冷車間的一個冷媒罐發生爆炸引起火災,2名員工受輕傷。爆炸造成75.48噸冰河冷媒不能再繼續使用、儲罐爆炸及附屬設施受損,廠房屋頂被炸飛,直接經濟損失742066.22元。
南華縣事故調查組得出結論,光達廠產品質量問題和違規過錯行為是導致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為此,啤酒廠將光達化工廠告上法庭。
當日的庭審中,雙方爭論的焦點主要是調
文章來源華夏酒報查組的調查報告是否有權威性,能否作為索賠依據。由于調解無效,法庭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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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玉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