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遼寧省桓仁滿族自治縣冰葡萄酒生產經營管理,規范冰葡萄種植和冰葡萄酒生產經營秩序,保證冰葡萄酒的質量和特色,3月30日,遼寧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批準實施《桓仁滿族自治縣冰葡萄酒管理條例》,這是我國葡萄酒行業首部地方法規。
《條例》共七章二十六條,包括總則、冰葡萄種植與生產、冰葡萄酒生產加工、冰葡萄酒經營、監督管理、罰則和附則。
《條例》規定,凡在桓
文章來源華夏酒報仁滿族自治縣行政區域內從事冰葡萄種植、生產和冰葡萄酒釀造、經營的單位和個人,應遵守本條例。本條例所稱“桓仁冰葡萄酒”是指在桓仁滿族自治縣行政區域范圍內生產的以特殊優質葡萄為原料,并推遲葡萄正常采收期,當氣溫持續低于零下7℃,達到24小時以上結冰采收,在結冰狀態下壓榨發酵釀制而成并使用“桓仁冰酒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的葡萄酒。桓仁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負責縣域內冰葡萄酒管理的統籌協調工作,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冰葡萄酒的管理工作。
《條例》規定,桓仁滿族自治縣縣域內的冰葡萄種植基地應向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冰葡萄種苗生產和經營實行許可證制度。《冰葡萄種苗生產許可證》、《冰葡萄種苗經營許可證》由縣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批、核發。冰葡萄酒釀造企業應擁有與本企業生產規模相一致的冰葡萄種植基地,也可采取與冰葡萄種植農戶簽定訂單模式。
《條例》同時規定,對自治縣行政區域內的冰葡萄酒釀造企業實行備案管理制度。冰葡萄酒釀造企業應制定采購冰葡萄的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并建立收購檔案,檔案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冰葡萄酒釀造企業不得使用人工冷凍的葡萄代替冰葡萄酒原料。榨取冰葡萄原汁的平均糖度不得低于35度,單次壓榨汁的糖度不低于28度,禁止加入外源糖和增稠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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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編輯:周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