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共同社消息,日本觀光廳等20日基本決定在2017財年稅制修改要求中,寫入當訪日外國游客把在釀酒廠和葡萄酒莊等購買的酒類作為特產帶回國時,免除消費稅和酒稅。此舉意在讓訪日游客便宜購買到日本酒、燒酒、日本產葡萄酒等,擴大國內消費增長乏力的酒類銷路,并吸引游客到釀酒廠和葡萄酒莊參觀旅游。
日本酒的釀酒廠遍布全國各地,此外九州地區和山梨縣等還分別盛產燒酒和葡萄酒。有鑒于此,觀光廳等認為免除酒稅可激發地方活力。
免稅對象為生產并當場銷售的釀酒廠、葡萄酒莊、啤酒廠和威士忌蒸餾廠等,條件是需要被稅務局批準為面向訪日游客的消費稅免稅店。商品在購買時就當面交給顧客,但和消費稅免稅制度一樣,在日本逗留期間不得轉讓他人或消費。
日本的酒稅稅率根據酒的種類、酒精度數而有所不同。例如,720毫升裝日本酒的酒稅為每瓶86.4日元(約合人民幣6元),750毫升裝葡萄酒的酒稅為每瓶60日元,350毫升裝啤酒的酒稅為每罐77日元。
消費稅免稅制度的對象自2014年10月擴大到所有商品。有意見指出,此舉不僅促使食品和化妝品等銷售額增加,還具有帶動以購物為目的游客人數增長的效果。
觀光廳表示,“購買酒類作為特產的外國人增多。如果日本酒文化的認知度有所提升,就能期待擴大出口和訪日游客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