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葡萄栽培和環境的決議
在葡萄栽培領域,OIV對葡萄樹品種的克隆選擇采取了一種標準協議(決議OIV-VITI 564A-2017),考慮到了在這一領域科學研究和診斷技術方面取得的進展以及OIV成員國之間存在的不同標準。在協議的不同點上,對選定克隆一詞給出了定義。同樣地,對一些參數做了描述,考慮到葡萄樹品種候選克隆的栽培能力,諸如物候數據、敏感性特征/影響抗性特征的因素、產量參數和質量參數。
在國際層面上,對葡萄樹收集認可的官方指導方針(決議 OIV-VITI 539-2017)。這些指導方針提出了一系列要符合的標準,旨在建立起一個國際標準來協調并規范遺傳資源的效用和實效。符合這些標準的葡萄樹收集將受益于OIV的認可,并收錄在OIV品種名單上和OIV官方網站上。
有關釀酒實踐方面的決定
一些新的釀酒實踐決議將增加到OIV釀酒實踐國際準則,特別是:
對于利口葡萄酒,用硫酸鈣對未發酵葡萄汁的處理(決議 OIV-OENO 583-2017)。這一做法的目的是改善利口酒味覺感知方面的平衡,促進生物進化和利口酒的貯存,并彌補天然酸度的不足。該劑量不應超過2克/L硫酸鈣,因為這一劑量能使其pH值達到3.2,這是對這些葡萄汁處理的合適水平。葡萄酒中殘留的硫酸鹽含量不應超過OIV的限定。
使用選擇性植物纖維處理葡萄酒(決議OIV-OENO 582-2017)。這一做法的目的是為了降低葡萄酒中的赭曲霉毒素A的含量以及葡萄酒中檢測到的控制植物病害產品殘留的數量和含量。選擇性的植物纖維可以結成加工助劑,或者在過濾過程中的連續沉積,或者作為濾板的組成部分。推薦劑量要根據使用的過濾技術確定,不超過過濾板表面面積的1.5公斤/平方米。
在化學除酸的情況下,OIV已允許用碳酸鉀處理葡萄汁(決議OIV-OENO 580-2017)。這一新的加工助劑將增加到用于減少滴定酸度和實際酸度的產品列表中。
在保證谷胱甘肽含量的情況下,使用非活性酵母處理葡萄汁和葡萄酒(決議OIV-OENO 532-2017和OIV-OENO 533-2017)。這些做法的目的是通過提供天然存在的營養化合物來促進酵母代謝,并通過酵母代謝(尤其硫醇)釋放出的某些不同芳香化合物來限制葡萄汁和葡萄酒的氧化。谷胱甘肽的劑量——直接供應或通過酵母確保谷胱甘肽含量的,不應超過20毫克/升。
關于釀酒產品規范的決議
以下專論增加到了國際釀酒法典中,特別是:
關于釀酒酵母專論的一項更新(決議OIV-OENO 576A-2017),可以使用不同形式的選定釀酒酵母。
用于葡萄、葡萄汁和葡萄酒接種的非釀酒酵母專論(決議OIV-OENO 576B-2017)。由于非釀酒酵母的添加不會導致酒精發酵的結束,所以非釀酒酵母的接種可以緊隨其后或接種酵母菌的同時補充進行。
關于單寧專論的一項更新,有關多酚的測定方法(決議OIV-OENO 574-2017),基于重量分析法,采用固相萃取(SPE)的方法對多酚濃度進行測定。
關于谷胱甘肽補充釀酒實踐的專論(決議OIV-OENO 571-2017)。谷胱甘肽的抗氧化性能,可以用來對抗葡萄汁和葡萄酒中的氧化現象,保護芳香化合物。
關于聚天冬氨酸鉀(potassium polyaspartate)的專論(決議OIV-OENO 572-2017)。關于選擇性植物纖維的專論(決議OIV-OENO 578-2017)。選擇性植物纖維來自某些植物可食用的部分,通常來源于谷類。
對PVI/PVP共聚物專論的修訂,特別是有關鐵的最高限值(決議OIV-OENO 605-2017)。
關于分析方法的決議
確定葡萄汁和葡萄酒中1,2-丙二醇和2,3-丁二醇的方法被采用(決議OIV-OENO 589-2017)。
確定產品中葡萄糖、果糖、甘油和乙醇的碳同位素比值(13C/12C),通過高效液相色譜法測定并結合同位素比值質譜分析(決議OIV-OENO 479-2017)。
涉及白葡萄酒中幾丁質酶和類甜蛋白的確定方法(決議OIV-OENO 529-2017)。這一方法可以確定中葡萄酒中不穩定蛋白質的存在與否。
對氨基甲酸乙酯測定方法的更新(決議OIV-OENO 590-2017)。該方法的原理是基于氣相色譜-質譜(GC-MS)聯用技術。
一方面,對“表現酒精度(AAS)”給出了定義(決議OIV-OENO 587-2017)。AAS是直接從產品密度中推斷出來的,未經過蒸餾。另一方面,也引入了模糊的原理(決議OIV-OENO 588-2017),它被定義為以容量計算的實際酒精度與表現酒精度的差別。
關于經濟和法律的決議
OIV還通過了一項對侍酒師培訓項目的建議(決議OIV-ECO 568-2017)。侍酒師培訓項目應確保侍酒師獲得相應專業技能,并能夠認真履行OIV-ECO 474-2014決議對這一角色的描述。
最后,OIV通過了一項關于可持續生產原則在蒸餾酒、白蘭地和烈酒類飲料生產中的應用(決議OIV-ECO 501-2017)。文件提供了關于在葡萄栽培釀造中實施可持續生產的五項基本原則的建議,同時涵蓋了生產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