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蘭地理標志法案(葡萄酒與烈酒)2006修正版于今日正式實施,葡萄酒烈酒生產商終于得以借助地理標識保護特定產區的名稱及產品。” Dean在發言中稱,“地理標識能夠幫助消費者區分新西蘭地產品牌與海外品牌,確保產品的真實性以及產區的獨有特色。”
Dean 表示,這一法案的實施將有助于進一步推動新西蘭葡萄酒的出口。“葡萄酒在新西蘭出口市場占很大比重,有了地理標識,葡萄酒烈酒生產商就能夠申請特定產區(如中奧塔哥、馬爾堡等)產地保護標識,其產品品質、聲譽及特色將獲得認可。”
注冊GI地理標識與注冊商標不同,只要品牌和產區符合特定地理標識規定,任何經營者均有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