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酒類廣告禁令實施以來,立陶宛國內售賣的外國報刊上的酒類廣告頁不是被撕就是被用顏料或標記筆掩蓋,而分銷商不這樣做就等于違法。這一做法引起外國報刊訂閱者的強烈不滿。
立陶宛總統格里包斯凱特10日接受媒體采訪時說,這一做法“令人羞愧”,“嚴重損害了立陶宛的國際聲譽”,必須完善和修改這部法律。
近年來,為解決酗酒引發的疾病、家庭暴力和交通事故等社會問題,立陶宛一直在加大控酒力度。去年6月,立陶宛議會通過了更嚴厲的控酒法修正案,合法飲酒年齡從18歲提高到20歲,縮短了超市和商店的售酒時間,全面禁止酒類廣告,并將從2020年起撤銷移動售酒網點。
對此,立陶宛議會部分議員認為,這些措施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反而會重創立陶宛的旅游業和餐飲業。